我们爱民主、我们爱自由、我们也爱财富!我们尊孔子、我们尊老子、我们同尊管子!

安德管仲网管仲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5325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复制链接]
5325 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0号
字体:【大】 【中】 【小】
     现将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以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应以债券的购入价减去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后的余额确定。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2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

关注

1

粉丝

1850

主题
精彩推荐
热门资讯
网友晒图
图文推荐

小黑屋|Archiver|安德管仲网 ( 粤ICP备20002412号 )

GMT+8, 2024-5-3 01:04 , Processed in 0.097737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