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软件产品经过检测和认定; 2.销售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增值税部分即征即退。 二、企业所得税 1.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从获利年度开始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目前2019年是否延续,须待政策出台。 2.对于销售自产软件产品获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如果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3.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核算的前提下,可以不限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扣除。 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5.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也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符合条件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果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醒事项 一、软件企业认定的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年度研发费用占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 4.软件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收入占比不低于40%); 5.软件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软件企业如果同时满足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两免三减半优惠时,只能选择一种进行享受,不可以进行叠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