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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应变】2020年企业及个人捐赠涉税处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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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内采购物资直接捐助指定医院

境内捐助主要企业税和个人税关注点:


1. 捐赠渠道:未通过有资质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如何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于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企业和个人捐赠人可以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扣除的前提是通过境内依法设立或登记的、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进行捐赠。但是本次疫情期间,大量企业和个人也直接向一线医院捐赠了急需医疗防护物资。这些捐赠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现行政策下,部分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如果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定向捐赠”,也可能适用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目前,已有部分公益性社会组织简化了定向捐赠流程,捐赠人可将捐献物资直接发往受捐医疗单位,之后再补办定向捐赠手续,获取捐赠凭证。


2. 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限额是多少?是否可以全额扣除?

企业和个人的所得税税前扣除在扣除限额、是否可以结转等方面有各自不同的要求,且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方面,可能还会涉及“视同销售”的处理。详见下表归纳。




虽然通常公益性捐赠有所得税限额扣除的规定,企业还可能涉及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但借鉴此前抗击非典疫情、支持灾后重建时的经验,我们也预期财税部门正积极研究疫情期间捐赠相关的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各界的公益捐赠。


3. 凭证要求:如何享受税前扣除?

无论企业还是个人,要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均须取得捐赠票据,包括两种:一种是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受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另一种是加盖受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对于捐赠物资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还需要依据捐赠方提供的捐赠物资公允价值的证明,确认受赠资产价值并开具捐赠票据。因此,捐赠方采购物资取得发票并且提供给受赠公益慈善组织也是重要环节。


上述客户此次境内采购的物资直接捐赠给了医疗机构,我们正在协助客户收集整理相关采购、签收等原始凭证,积极联系公益组织,寻求补开捐赠凭证,以便客户适用税前扣除。


二、境外采购物资捐助给境内慈善机构

跨境捐助主要海关政策关注点:



对于进口捐赠物资,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曾于2015年联合发布过《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102号,以下简称102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捐赠进口可以享受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相关条件包括捐赠物资范围、捐赠人范围、受赠人资质、入境清关手续合规等。2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6号,以下简称6号公告),进一步为境外捐赠人针对防控新冠疫情捐赠的进口物资提供了更加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此外,海关总署还出台了更加便利有效的通关措施。


1. 捐赠物资是否符合规定?

捐赠物资范围,从医疗药品 、医疗器械、生活必需品、食品及饮用水等,扩大到用于疫情防控的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当前急需的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用橡胶手套等,都涵盖在内。


2. 捐赠人有什么限制?

捐赠人从境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扩大到: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


3. 受赠人有什么资质要求?

受赠人范围 , 从政府部门(省部级以上)、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扩大到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 省级民政部门会将指定的单位名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


4. 异地入境清关放行手续和材料要求?

目前,全国各个海关也为抗击疫情给予了极大的便利,实行先行登记放行,事后再办理减免税手续,旨在充分保障防疫捐赠物资能及时送达。举例来说,如果捐赠物资到河南郑州,但需要在上海清关,具体的步骤为:

  • 第一步:受赠人向捐赠人出具《受赠人接受境外慈善物资进口证明》及《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

  • 第二步:捐赠人凭上述材料至上海海关通关现场办理登记放行手续;

  • 第三步:受赠人事后至其所在地海关(如本例中的郑州海关)关税部门办理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5. 受赠人后续免税申报需要的材料

境内受赠人后续进行免税申报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 境外捐赠函扫描件

2) 装箱单

3) 发票

4) 受赠人接收证明


其中,我们的客户企业作为捐赠人需要向受赠人提供上述第1至第3项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6号公告新政从2020年1月1日实施,因此,对于符合6号公告免税政策下的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将予以退还。捐赠企业可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三、财税护航,迎难前行


在关键时刻,财税政策是助力抗灾救难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财税和海关部门已经及时响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同时,各部门也在积极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继续制定相关扶持政策,而一些地方税务部门也出台了相关指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参考抗击非典时的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结合此次新冠疫情的特征,业界期待着从以下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助力各界共抗疫情,恢复生产。


1、着力支持公益捐赠

对符合条件的捐赠资金和物资,允许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全额税前扣除;对直接向新冠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捐赠的情况,可以考虑给予所得税税前扣除和进口税收政策方面的支持;捐赠相关物资免予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明确企业采用“进口并直接捐赠”模式适用免税的具体操作细节等。


2、全力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建议在疫情期间就企业进口自用防疫物资保障职工健康安全的情况,出台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免税政策,降低企业的防疫成本;企业为员工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或提供其他防护支持,允许增值税不做进项转出;员工取得的上述防护福利不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非常时期通过各种渠道采购防疫物资无法及时或合规取得采购发票的,提供“特事特办”支持措施。

3、扶持疫情冲击行业和地区共度难关

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物流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其他未能及时充分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税收减免、延期申报、延期纳税政策;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为包括湖北在内的受灾严重地区提供阶段性税收减免;允许疫情期间停产造成的各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为疫情期间提供免租期的房产减免房产税等。

4、多管齐下支持恢复生产

在延缓企业社保缴费基础上考虑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对春节期间坚持生产防护用品的企业支付的加班工资考虑给予税收支持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平台给予专项税收支持;大力探索非接触式的办税服务,例如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等。



来源:普华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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